《守主日》这篇文章强调的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就是耶稣复活的七日的第一日。”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诗篇》的这一句话,是在耶稣复活一千多年之前写的,人们根本不知道耶稣复活的事,更不可能为主高兴欢喜。《守主日》的作者强调:“人在新约时期守安息日,不能以旧约圣书的话为依据,必须在新约圣书里找到明文吩咐。”但他自己要守七日的第一日,因为在新约圣书里找不到明文的吩咐,只得在旧约圣书里去找!找到诗118:24如获至宝,大力宣扬耶和华所定的日子。其实这一个是假见证,他是一句谎言,因为是与圣书的真理相敌对的,什么是圣书的真理?圣书里有一个大家都很容易找到的。“耶和华所定的日子。”
创2:1-3
这就是圣书明文启示的真理,告诉我们,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是第七日,故此,任何人硬说“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是第一日”。是蓄意作假见证,自欺欺人,《守主日》写作的目的,原是要说服信主的人,不要守上帝所定的第七日的安息日,反而去守人所定的第一日。为了达到这一个目的,就必须在圣书中找到一句话,给这个主张添上一点神圣的权威,结果找到了诗118:24。以上已经证明了,这一段旧约经文,指的不可能是七日的第一日,而是第七日。这是每一个公正的读者不难看出的。这样一来《守主日》的长篇雄辩,既抽掉了它主要的支柱,就变为一纸空文。我们反驳《守主日》的任务,就此可告大体完成。
但求彻底揭穿《守主日》一文,混乱主的正道的实质,一切反对安息日的人,有一个共同的千古之仇,就是仇恨上帝的律法,《守主日》不例外,他的全文贯穿着反对守上帝诫命的思想。为什么?因为如果是赞成守法,就必须守安息日,而对遵守安息日,他是坚决反对的。为什么要反对守安息日,一定要守星期日?他的根本原因,恐怕《守主日》的作者自己还不完全掌握。《守主日》全文充斥着繁琐的声辩,大部分与两个约和恩典与律法有关。现在为了把问题弄得简单一些,我们姑且归并律法与诫命,不谈新约旧约,当时拿《守主日》一文所最著重的一段经文,来谈这个守日子问题。《守主日》这个命题本身,说明它的作者是主张要守日子的,既然如此,他就不敢拿加4:10的话,就是“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来责备守安息日的人,因为大家都在守日子,恐怕守第一日的人,更关心守什么圣诞节,复活节等。大家都在守日子,可是守第一日的人,往往把守安息日的道理为异端,而他自己守的第一日自然就成了正道。两者都在守日子,相差只有24小时,何以一个叫做异端,另一个叫做正道呢?守第一日的人说,“我守的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有什么根据?有诗118:24为根据,可是这一段经文没有说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是哪一天,查全部圣书中,耶和华直称第七日的安息日为“我圣日,”或“耶和华的圣日。”(赛58:13)。而没有一处称第一日为祂的日子。创2:3却说:“上帝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这样看来,安息日的道理,证明是正当,改守第一日的主张肯定就是异端了。
请注意:我们引用的经文,不是十条诫命的话,也没有牵涉到信心与行为的问题,而单纯是找出凭据来断定哪一天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有了明确的答案以后,任何反对意见无足轻重,最大的纪念日如没有明文启示是上帝所定的,那必是人所定的。耶稣说:“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必要拔出来”(太5:13)。既然确定耶和华所定的日子,就是祂在创造天地时所定的圣安息日,诗118:24这一句话,就显明是劝导人守安息日的有力论据。我们要保持问题的单纯性,有人反对讲律法,我们姑且不讲律法。有人反对说不守安息日就不能得救,我们索性连得救问题也不题,而单纯的研究圣徒该不该在耶和华所定的日子里高兴欢喜,我们单纯的考虑这一个命题是合理的,因为上帝设立安息日时祂还没有颁布十条诫命,人类还没有犯罪,故必还不需要得救。
现在我们在想像中,回到那头一个安息日,论到那天上帝回忆说:“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哪里呢?……那时,晨星一同歌唱;神的众子也都欢呼。”(伯38:4、7)。“神的众子”一定包括新生的亚当夏娃,和众天使,他们在上帝完成创造大工的时候,看着上帝所造的都甚好,就尽情欢呼万物的尽善尽美,高歌颂赞上帝的丰功伟绩。凡是真心爱主的人,每逢安息圣日,仍应该感染到那个欢乐的场面说:“这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我们在其中要高兴欢喜!”人类始祖遵守的第一个安息日,乃是他们诞生之后,第一次与天父和众天使共同参加的欢乐的活动。他们愉快的体验到,与创造主一起欢庆胜利,共赏美妙的大自然,是神人心心相印,和谐一致的一门功课。在当时普天同庆的隆盛气氛中,根本不能出现《守主日》的作者那一种憎恨和厌弃安息日的反面人物。
加3:19
说的对,律法是为过犯添上的,这话很适用于安息日问题,在设立了安息日大约2500年以后,上帝才不得不添上一条律法说:“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因为在那时世界上只有很少人在耶和华所定的日子高兴欢喜。多数人已经把安息日忘掉了,世人既然普遍干犯安息日,甚至还有传道人绞尽脑汁找出各种论据,印行文章,反对安息日,硬要人改守星期日。故此,上帝不得不发布命令说“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并劝人掉转脚步,要他们回到正路上来。
赛58:13、14、12
我们向一切敌视安息日的人指出,你们所反对的,就是主耶稣啊!
太12:8;可2:28
耶稣用六日造天地,第七日设立安息日,所以祂说自己就是“安息的主。”请问,现在反对安息日的基督徒,传道人,他们的那股劲是哪儿来的呢?“你们的心如何,你们并不知道”。(路9:55)。这是耶稣的话。上帝十条诫命的法版已被敌人打开一个破口,被他们挖掉了第四条诫命,上帝决不等闲视之,但祂采取行动之前,要看你我抱什么态度,我们是否等闲视之,上帝的权威,遇到敌人的挑衅,和侮辱,我们能不表态吗?过去上帝的圣殿被腐败贪财的宗教领袖糟蹋,变成贼窝,耶稣把那些恶人赶了出去,应验圣书《诗篇》的话。
诗69:9
现在我们要说:“因我为你的圣日心里焦急,如同火烧,因为安息日竟被教会中许多自称是基督徒的人糟蹋了。我们决心应验《以赛亚书》的话作补破口的人,一定要恢复耶和华所定的日子的神圣地位。”
赛58:12
这一句预言的应验,正是配合但7:25的预言,这话说:“他(这是一个恶势力)必向至高者说夸大的话,必折磨至高者的圣民,必想改变节期和律法。圣民必交付他手一载、二载、半载。”
这个恶势力所改变的节期就是安息日,就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他硬把它改为第一日的星期日,这一个恶势力所改变的律法,就是第四条诫命,叫人不要守这个诫命,却要守他所定的日子。凡是真正重生,诚心爱主,要在耶和华所定的日子里高兴欢喜的人,不能听从这个与耶和华抗衡的恶势力,而一定要作补破口的人,修造久已荒废之处,安息日是久已荒废了。
耶和华所定的日子就是耶和华的安息日,耶稣曾警告门徒说:
约16:2
这节经文前面就说,“人要把你们赶出会堂。”这就是开除教籍,说明这些宗教权势们是非常厉害的,但他们的属灵眼光已经是病态的,甚至颠倒黑白。“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有圣书明文说这是第七日,他们却武断说,这是第一日。这一种武断的作法,毕竟是比较强烈的,罗马天主教廷的作法却更为巧妙,16世纪是宗教改革运动,严重冲击罗马天主教势力的时候,为了商讨对策,罗马教廷于1545年召开特兰特会议,要决定的问题是:“圣书与教会,谁的权威高。”宗教改革家主张:圣书是最高权威,罗马教廷却主张教会的权威最高,这问题讨论了十八年之久,就是这个宗教大会开了十八年,终于在1562年元月十八日,有一个叫瑞基欧地方的大主教,他发表一道演说,主张教会的权威高过圣书的权威,因为圣书吩咐人遵守安息日,但教会已经把它改为主日,也就是七日的第一日,他们那个时候已经称为主日,这就证明教会有权更改上帝的律法,这一次演讲决定了这一个议题,以后的许多天主教作家,都沿用这一个论据,为教会的权威辩解,他们说,“教会更改了上帝的十诫,而且全世界都服从了这一个规定,承认教会的权威。”其实正是这一个宗教势力“向至高者说夸大的话。”凡效忠于基督的人,决不承认任何人有权柄更改上帝的律法,“耶和华所定的日子”肯定是第七日的安息日,我们遵守这一个圣日,就是维护圣书的权威,反对教皇权威的具体表现。圣徒临到最后考验时,虽然受到强大压力,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这话记在:
启12:11
《守主日》这一篇文章上的第8页说:“旧约就是律法和先知,旧约的话,或是教训,或是诫命,在新约里再一次教导我们的,就成为有新内容的基督的教训,就拿西乃山立约的十句话来说,潘吞弟兄曾查考过,新约圣书里讲,敬拜神五十次,禁戒偶像12次,不妄称神的名4次,孝教父母6次,警戒杀人14次,戒奸淫12次,戒偷盗6次,戒假见证4次,禁贪心9次,独独没有吩咐信徒守安息日。”这段话引完了。这话对不对?不对。在太24:20耶稣预言耶路撒冷遭劫时,吩咐门徒说:“你们应当祈求,叫你们逃走的时候不遇见冬天和安息日。”为什么?因为逃难是辛苦的事,如果遇见安息日,必破坏安息日神圣的气氛。耶稣所指的是在祂离世升天四十年之后,才实现的。这说明耶稣知道,在他升天四十年之后,耶路撒冷要遭一次浩劫,这就在但9:26早有预言。主在太22:7的比喻中也作过暗示。耶稣知道,灾难来临的时候,耶路撒冷城内外的信徒,如果不逃走,势必遇难,故此在太24:15祂给他们一个兆头。
让他们在浩劫来临之前逃亡。慈悲的主十分细心,考虑到信徒逃走的时候,如果遇上冬天或是安息日,都不方便,故此祂教他们为此祈求。基督是有神的预见的,如果祂预见到信徒在祂复活之后就要改守星期日,不守安息日,祂就一定会说“你们应当祈求,叫你们逃走的时候,不遇见冬天或是七日的第一日。”不是。祂没有这样说,却吩咐他们,为守好安息日而祷告,这也就是吩咐他们要守好上帝所定的这个第七日。
《守主日》的要求非常严格,就是说这个写《守主日》的人,对守安息日的人,是非常严格,对守第一日的人并不严格,他说:“旧约里的话,必须在新约里再次教导我们,才能成为有新内容的基督的教训。”这是引他的话。这个要求,守安息日的人,已经在太24:20的话里,找到根据了,能满足这个要求了。请问,守第一日为圣日的人,能否满足这个要求呢?不能。请注意:他首先在旧约里找到诗118:24的一句话,把它当作有新内容的基督的教训,大肆鼓吹七日的第一日就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但是我们问这个《守主日》的作者,自己所提出的条件,有没有达到呢?就是诗118:24的话,新约圣书里有没有再次教导我们呢?没有。这就说明《守主日》的作者,对守安息日的人要求太严,对自己要求太松,《守主日》的作者说,“他守第一日为圣日,因为耶稣在这一日复活。五旬节的圣灵沛降,也是在星期日。”我们不否定这一些事件,但注意到尽管这些事发生在星期日,就是在第一日,那么主张守第一日为圣日的毕竟是人,不是上帝,除了耶稣复活和圣灵沛降,还有其他的重大事件,如耶稣登山变像,耶稣受难,耶稣升天等等,我们难道都要每一周记念一次吗?就拿耶稣复活,各教会每年在复活节记念一次。为什么还要在每周记念一次呢?原来基督不曾吩咐门徒,每年纪念祂复活,也没有吩咐他们每周记念祂复法,只是命令人每个第七日记念祂创造之工。为什么有人这么热衷于遵守主所没有叫守的第一日,而反对遵守他多次命令人遵守的第七日呢?请这一位同道,写这个《守主日》的作者,扪心自问,为什么主叫我守的我不守,主没有叫守的我偏要守,除了罪人得救的道理之外,圣书的启示还论述其他同样重要,和更为重要的道理。圣书中有什么比我们罪人得救更重要的道理呢?那就是维护上帝的荣耀的问题。
提前1:15-17
这是保罗说的,虽然如此拯救罪人,还不是最终的目的。什么是最终目的呢?这同一段经文的下文说了:“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但愿尊贵荣耀归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上帝,直到永永远远。阿门!”
这一段经文先讲耶稣救罪人,然后说祂救人是为了显明祂的忍耐。而有一段圣书说:“爱是恒久忍耐”(林前13:4)。这样看来,耶稣拯救罪人,是为了显明祂的爱,就是恒久忍耐的爱,而显明祂的爱是为了荣耀上帝。可见,救恩计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荣耀上帝。
腓2:5-11
把耶稣降世为人的全部过程,归纳为顺服上帝,来归荣耀给祂。
请注意:这段经文,没有讲罪人得救问题,却把耶稣的使命总结为“存心顺服,以致于死。”顺服两个字,标志着耶稣的生和祂的死,使我们想起祂的祈祷是怎么说的?祂说:“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这一句祷告,正适用于守主日的问题上。凡是真正重生了的基督徒,一定也必从内心祈祷说:“在守日子的问题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上帝的意思,早在圣书中显明了,祂说:“你们务要守我的安息日,因为这在你我之间世世代代的证据,使你们知道我是叫你们成为圣的(出31:13)。”有人问:“难道不守安息日就不能得救吗?”我们回答说:“不守安息日就不荣耀上帝,只有像耶稣那样存心顺服的人,才能荣耀上帝。”圣书有明文启示:“上帝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存心顺服的人,就要在耶和华所定的日子里高兴欢喜,愉快的领受祂所赐的福。如有人对主说:“不要照你的意思,要照我的意思。”那就是要上帝听人的吩咐,把祂原定在安息日赐的福,留到星期日赐给不肯顺服祂的人,你看上帝会这样作吗?箴28:9说:“转耳不听律法的,他的祈祷也为可憎。”前面说过,为什么要反对守安息日,一定要守星期日?其根本原因,恐怕《守主日》的作者,自己还不完全掌握。
路9:55
早在第一世纪,使徒保罗写道:“那不法的隐意已经发动”(帖后2:7)。“不法”就是坚决反对,肆意干犯,企图废除上帝的律法。“隐意”就是奥秘的意思。
帖后2:9
由此得知,第一世纪已经发动的反对上帝律法的恶势力,要长期存在,直到基督复临,他是个隐意,以敬虔的外貌,演示不敬虔的实质,就是敌挡主,高抬自己,但7:25说:“他想改变节期和律法。”
凡坚守人所定的日子,不守上帝所定的日子,在精神和行动上,同这个不法的隐意是一致的。有一次耶稣也要在自己得救和上帝的荣耀之间作选择,这话记在约12:27祂说:“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什么才好呢?父啊,救我脱离这时候。”这句话代表一般面临困难的信徒的祈祷,“主啊,救救我。”耶稣这样子求,是要教导我们,在某种情况之下,单求自己得救,未必符合上帝的荣耀,耶稣随即改口说:“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人。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12:27-28)。“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是什么意思?这乃是指耶稣的一生。祂祷告说,“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经成全了。”(约17:4)。“还要再荣耀”是什么意思?
这就是耶稣“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这个是上帝说“还要再荣耀。”就是还没有发生的事。这话记在腓2:8。耶稣成全了父所托付祂的事,这是祂在生活中顺服上帝。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是祂在牺牲中顺服上帝,上帝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也是使荣耀归于父上帝。为了荣耀上帝,耶稣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太27:42)。古代老圣徒约伯,在遭严重损失的时候,俯在地上下拜说:“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伯1:21)。
称颂耶和华就是荣耀上帝。综述以上,得救问题果然重要,上帝的荣耀更为重要。安息日的问题同上帝的荣耀有密切关系,上帝的荣耀就是上帝的威信。一个家长的话,子女若不听,这表明那家长没有威信。上帝说:“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即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玛1:6)。我们讨论的正是这个问题,安息日是上帝定的日子,但许多称上帝为父的人,拒不遵守,还教训众人不要遵守,并以记念耶稣复活为幌子,另树一个假的主日。与真的主日相对抗,这非但不能荣耀上帝,简直是侮辱上帝。如果一定要把得救问题提出来,这一种在地上今生不顺服上帝的人,到了天国能感到舒服吗?因为圣书告诉我们,新天新地的居民,都是守安息日的。
赛66:23
有人说“律法和先知的总纲就是爱,我只要爱上帝就行了。”这话不错,可是爱必须表现在行动上。耶稣最关心的就是要门徒爱祂,并遵守祂的诫命。
约14:15、21、23
耶稣就这样再三强调,爱心必须表现在行动上,“命令”这个词,在原文同“诫命”是一个词。
太7:21-23
连圣子对圣父的爱,也表现在遵命的行动上。
约14:31
反对安息日惯用的论点是:“现在是思典时期,不是律法时期。”他们把恩典与律法对立起来,说:“我们既靠恩得救就不需要守律法了。”我们刚才讨论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时,闭口不谈恩典与律法。但是解决了这个日子到底是哪一天?现在这个问题总算弄清楚了,就不妨谈谈恩典与律法问题。
我们再次指出,上帝设立安息日,早在颁布十诫之前,也是在人类因犯罪而需要救恩之前,在伊甸园完美的环境中,安息日是增进人类幸福的日子,它保持着创造主与人类之间完全的一致。耶稣说:“守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也就是为人的利益设立的,及至罪和罪的根据被彻底消灭,人类光复了伊甸乐园之后,那原来作为乐园生活中最幸福的一天,就是耶和华所定的安息日,当然人是保持神人和谐的重要设施。
赛66:22-23
上帝在《以西结书》中,论古以色列民有话说:
结20:10-13
这一段经文,把上帝的律例典章同祂的安息日分别开来:先说“将我的律例赐给他们。将我的典章指示他们。”然后才说“又将我的安息日赐给他们。”下文说:“以色列家……不顺从我的律例,厌弃我的典章”大大干犯上帝的安息日。尽管十条诫命有一条吩咐人守安息日,上帝还要加以分别论处,因为安息日有特殊的作用,它是上帝同自己百姓之间的证据,也就是徽号,况且上帝把安息日的诫命排在十条诫命里,是给这一个天国的宪法盖上创造主的印章,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3:4)。
耶稣曾对一个痛悔前非的淫妇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这是合理的要求,一个真心悔改的罪人,怎能继续犯罪呢?那不是辜负了上帝的救恩吗?“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且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6:1-2)这里就必须提出一个罪是什么的问题。那淫妇犯了第七诫,是该被打死的。我们犯了第四诫,也是该死的,“因为违背律法就是罪,罪的工价乃是死。”我们有没有承认这个罪,求主赦免呢?恐怕不少基督徒,没有认识到在安息日劳动就是犯罪,可见大家需要提高认识,根据人的标准去认识罪恶,还不够,必须拿上帝的标准衡量自己。
罗7:7
“不知何为贪心。”不知道贪心就是罪。这里保罗拿上帝的律法为标准,因为人的律法没有谈贪心是罪的。现在我们照保罗的作法,下这样的定论,“非律法说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我就不知道在安息日劳动就是犯罪”。这就是拿上帝的标准来衡量自己时,所得出的结论。
《守主日》第10页有这么一段话,说:“那些追求律法的意义的人,显明是属肉体的,是不服神的律,也是不能服的(罗8:7)。”很明显这话指的是守安息日的人。其实,圣书原话是这么说:“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
凡是公正的读者,不难看出究竟谁不服上帝的律法,是遵守十诫的人呢?还是不守十诫的人?《守主日》全篇文章给人的印象是:作者坚持不服上帝的律法,并且反对遵守。
谈了律法问题,再谈谈恩典问题。《守主日》18页有一段话,认为“守安息日的人是在旧约里,而守主日,就是星期日的人,是在新约里”。这不合圣书的启示,耶稣设立圣餐时,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却没有提到圣日将要更改,故此在祂立了新约之后,祂的门徒仍然在安息日便遵着诫命安息了(路23:56)。况且耶稣论到祂设立新约四十年之后,耶路撒冷城遭劫的事,预告门徒的话。表明耶稣根本不承认他所定的圣日将要更改,却教导门徒为守好安息日而祈祷。
《守主日》第12页有话说:“新约并没有吩咐我们守安息日,正如不要我们守割礼那样。”现在已经指出,太24:20就是新约的话,吩咐我们要为守好安息日而祈祷。至于割礼,请看:
林前7:19
这分明是新约里叫我们守诫命的话,而且守安息日就是守诫命。可见这节经文,也是吩咐人守安息日的新约的话。除此之外,吩咐人守好十诫的话,还有太5:17-19;19:17;约14:15、21、23;15:10、14;约壹2:3、4;5;3等,“在律法以下”的意义,在保罗书信中有两种用法,《加拉太书》所讲的在律法以下,指的是靠律法称义(加5:4)。和“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腓3:9)。
林前9:21
在表面上看,保罗是自相矛盾。不然。这里的律法之下指的是受律法约束,不能任意干犯,人若借口不在律法以下,来摆脱遵纪守法的义务就错了。现在为了避免无休止的辩论,我们姑且都作没有律法的人。我们本来就反对靠律法称义,承认我们得救是本乎恩,可是,靠恩得救的人,是否就此把守安息日的义务摆脱了呢?不。不在律法之下的人,不能摆脱守安息日的义务,因为我们纵然把诫命全部作废,创2:1-3的话不是诫命,所以不能作废,他只是告诉我们,“上帝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你不在律法之下吗?请注意,这不是律法,而是恩典,因为上帝赐福的日子,祂赐的福就是给你的恩典。我们得救是本乎恩,是本乎上帝所赐的福,你若是愉快地领受祂在安息日所赐的福。这一个好的恩赐,是你靠以得救的啊!所以我们强调说:“安息日的道理是上帝救恩道理的组成部分,不可偏废。安息日的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和祂在安息日所赐的福,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使世人得救的恩典。一个国王设婚筵的比喻(太22:1-14)他描述两等无情的人,一等拒绝赴筵。甚至凌辱了王的仆人,把他们杀了。第二等人愿意赴筵,但不肯穿礼服,按古代近东地带的风俗,国王举行婚筵时,宾客的礼服是随着请帖送去的。比喻中拒绝赴筵的人,代表不要得救的人。赴筵却不穿礼服的人,认为自己的衣服比王送来的礼服好,他们代表那些只要自己得救,却不知感激主恩,也不想获得上帝喜悦的人,他们认为自己的为人还过得去,并非罪大恶极,故不需要披上基督的义袍,这一种骄傲自满,是对上帝的不礼貌,所以祂也就不客气了,把这等人捆起手脚,丢在外边的黑暗里。礼服象征着基督徒的品格,基督化品格的特点是什么?
约8:29
基督化品格的特点,就是常作祂所喜悦的事。请问:上帝喜悦哪一等人,是喜悦遵守祂所定的圣日的人呢?还是坚决反对遵守,改守另一个日子的人呢?
驳《守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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