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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课 活出新生命的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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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课 活出新生命的秘诀

  人因着信,在基督里成为一个新造的人,一个新的生命就此诞生。如果活出这新的生命,就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在传统的中国哲学中,“知”与“行”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千年的困扰。究竟是“知易行难”,还是“知难行易”,抑或是“知行合一”?古往今来,众说纷纭,各执一词,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在圣书中,与知行关系相应的是信心与行为的关系问题。这一根本的问题,同样困扰着东西方的基督教界。

1. 人从哪里来?

  “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1:26-27

2. 人当怎样行才能继续维系生命?

  “惟义人因信得生。”弥2:4

3. 什么是信心?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11:1

  注:这句经文大致可以认为是圣书对信心的定义。这“所望之事”与“末见之事”均为当下不能实现的现实。

4. 信心因何而生?

  “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

  注:保罗的这句话,将基督的话,听道与信道紧密地连在一起。换句话说,信心与上帝的话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5. 耶稣与信心的关系?

  “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来12:6

  注:耶稣基督是信心的创始者,与信心的终结者。

6. 有什么具体的例子可以说明耶稣是怎么看待信心的吗?

  “耶稣进了迦百农,有一个百夫长进前来,求他说,‘主啊,我的仆人害瘫痪病,躺在家里甚是痛苦。’耶稣说:‘我去医他。’百夫长回答说:‘你到我舍下,我不敢当;只要你说一句话,我的仆人就必好了。’……耶稣听见就希奇,对跟从他的人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没有遇见过。’”太8:6-10

  注:耶稣既是信心的创始成终者,自然最了解什么是信心。在这个故事中,百夫长的仆人瘫痪在床,好心的百夫长想为仆人求医。耶稣欲亲自前往。百夫长挡驾,说:“只要你说一句话,我的仆人就必好了。”耶稣感到惊奇,称赞百夫长具有以色列中都没有见过的信心。换句话说,百夫长相信主发一句话,仆人的病就必好了。耶稣说,这就是信心。

  期望上帝的道成就其字面所说的事,完全依靠上帝的道成就所说的事。既如此,上帝的道必须能灌输信心,相信上帝的道里有能力成就话里所说的事。而这上帝之道所教导的,不是别的,正是信心。所谓“信实的道”,即充满了信心的道。

7. 请重读来11:1,思想什么是“实底”,什么是“确据”?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11:1

  注:通过百夫长与耶稣的故事,可以给信心下一个定义:“信心就是相信上帝所说的话,能成就这话所说的事。”不难看出,“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中的“实底”,与“未见之事的确据”中的“确据”,就是上帝的道!

8. 请问,亚当未犯罪之前是否也得“因信得生”?

  “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6-17

  注:亚当未犯罪之前,也是“因信得生”。上帝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都可以随意吃,亚当并不是通过经验来了解哪些可吃,哪些不可吃。同样,上帝吩咐那棵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不可吃,亚当也并非凭经验或其他手段而获知。当亚当以信心相信上帝的话时,他就由此而活着。但当他背离上帝的明确的圣言,也就随之丧失了永生。

9. 犯罪堕落之后的亚当,是否仍需要“因信得生”?

  “耶和华上帝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创3:21

  注:从上帝用皮子给亚当和他妻子作衣服穿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有动物被杀。这被杀的动物牺牲,代表着那与蛇争战,将来要伤蛇的头的“女人的后裔”。亚当并未曾亲眼见到女人的后裔,他只能凭着上帝的应许(创3:15),相信女人的后裔必定会来击败仇敌,拯救人类。同样地,亚当所有的“实底”与“确据”,依然是上帝的话。而亚当相信上帝的话必成就这话所应许的事,所以,亚当被称为“上帝的儿子”(路3:38)。无论是犯罪前,还是犯罪后,亚当都靠信心而生活,“因信得生”。

10. 那么,信心从何而来呢?

  “我凭着所赐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上帝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罗12:3

  注:可见,信心乃是上帝的恩赐,上帝将这恩赐分给了每一个人。因此,每个人心里都有一颗信心的种子。这信心就是上帝赐“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的本金,使人可以用来去获得救恩。中文的“储”字,很有意思。似指上天把信心储备在我们里面,好让我们用它去获得人生丰硕的成果。

11. 以诺因何未见死亡而被接升天?

  “以诺因着信被接去,不至于见死。人也找不着他,因为上帝已经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经得了上帝喜悦他的明证。”来11:5。

  注:“以诺与上帝同行,上帝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创5:23)。事实上,以诺的肉眼不可能看见上帝(出33:20;约1:18),圣书以简单地经文表明,他乃是凭着信心与上帝同行,因信得生,未见死亡,直接升天。

12. 圣书中如何论及挪亚的信心?

  “挪亚因着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见的事,动了敬畏的心,预备了一只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从信而来的义。”来11:7

  注:挪亚的时代,天未曾下过雨。上帝吩咐挪亚预备一只方舟,他就照着做了。结果,只有挪亚一家八口进入方舟得救,其余的人均被洪水冲去。通过预备方舟,挪亚表现了对上帝圣言的信心;而上帝也借着方舟使挪亚一家人得到拯救。挪亚的信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3. 圣书如何论及另外一个大有信心的人——亚伯拉罕?

  “亚伯拉罕因着信,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出去,往将来要得为业的地方去。出去的时候,还不知往哪里去。他因着信,就在所应许之地作客,好像在异地居住帐棚,与那同蒙一个应许的以撒,雅各一样。因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经营所建造的。”来11:8-10

14. 亚伯拉罕的信心受到最大的考验是什么?

  “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论到这儿子曾有话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他以为上帝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来11:17-19

  注:上帝吩咐亚伯拉罕献上儿子为燔祭,不单是要试验他的信心,而也是要将福音的现实印刻在他的心上。在那可怕试炼的黑暗日子中,上帝让他忍受痛苦,使他从自己的经验上,多少体会些许无穷之上帝为救赎人类所付出的伟大牺牲。没有一个试炼象这一次奉献儿子的试炼,使亚伯拉罕在心灵上经受那样剧烈的痛苦。后来上帝竟也同样赐下他的儿子,让他受痛苦和羞辱的死。那些目睹上帝儿子受屈辱和惨痛的天使,未能象在以撒的事上一样出来干涉。没有声音发出来说:“够了!”为要拯救这堕落的人类,荣耀之君竟舍去了他的生命。上帝还能有什么更有力的凭据,来证明他无穷的慈悲和怜爱呢?“上帝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罗8:32)?

  上帝向亚伯拉罕所要的牺牲,不仅是为亚伯拉罕自身的利益,也不仅是为后代的好处;而是要教育天上和其他诸世界许多无罪的生灵。基督和撒但之间大斗争的战场,就是实施救赎计划的地方,乃是全宇宙的课本。因为亚伯拉罕曾一度在上帝的应许上缺少信心,撒但就在众天使和上帝面前控告他,说他未能履行圣约的条件,所以就不配承受约中的福气。上帝要在全天庭之前证明他仆人的忠实,并证明惟有完全的顺服才能蒙他悦纳。他也要借此向他们更充分地阐明救恩的计划。

15. 信心只是头脑里相信那么简单吗?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上帝的朋友。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2:21-24

  注:雅各书明确地说明,信心是与行为并行的,人内在的信心,因着由里而外的行为而得成全。信心与行为是一体的两面。甚至可以这样说,信心是不可见的行为,行为是可见的信心。二者缺一不可。只有心里的信心,是死的信心;只有通过行为表现出来的信心,才是真正的能使人称义的信心。

16. 使徒保罗在这方面有何教导?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3:19-20

  注:保罗明确指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人可以靠着自已行律法的行为而称义。上帝的义本来是通过律法来表明的,但因为人犯了罪,人的视角变得模糊,性情与上帝相背,也无法从上帝神圣的律法中看明它所体现的,其实就是上帝的义。因此,上帝就差耶稣道成肉身,在律法以外将上帝的义显明出来。律法与先知书,或整部旧约圣书,都为此作见证(约5:39)。凡是相信耶稣基督的人,基督的义就成为他的义。也就是经文所说的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

17. 保罗因此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

  “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19-28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18. 那么,雅各与保罗说的话彼此矛盾吗?

  不矛盾!雅各所强调的重点,在于说明什么样的信心才是真实的信心。即只有有行为支持与表现的信心,才是活的信心。而保罗所强调的重点,是怎么样的义才能使人得救。不是靠自已的行为而得的义,而是靠信耶稣基督而得的义。这样,雅各与保罗分别说明了“因信称义”中的“信”与“义”各是什么。若将两人所说的合在一起,就有了对“因信称义”的正确的解释,即因着有信耶稣基督的行为,而使基督的义被算在他的头上;从而使这信的人因基督而获得上帝的义,在上帝的眼中被称为义人,如同从未犯过罪,没有任何污点一般。

19. 不出于信心的行为是什么?

  “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

  注:判断自已或别人是否有信心,并不在于看这个人是否有激昂的情绪或高涨的热忱。信心上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圣书上说,“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而罪就是违背律法。由此可知,凡不出于信心的,就是违背律法的。反过来说,凡是顺服律法的,就是出于信心的。

20. 真正重要的,是外在的仪礼还是真实的信心?

  “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6:15

  “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上帝的诫命就是了。”林前7:19

  注:这三节经文都出于保罗之手。在保罗的教导中,外在的割礼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要紧的是作新造的人。而这种信心与新造的人的关键,在于守上帝的诫命。

  参看第19问的注可知,顺服律法才是真正的出于信心。守上帝的诫命,才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真实的信心的标志。

21. 有何经文可以证明上帝的律法是衡量人信心的标准?

  “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赛8:20

  “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雅2:12

  注:上帝的律法既是人的言行的标准,自然也是信心的标准。这两段经文与第20问下的三节经文,彼此配合,和谐一致。

22. 圣书上又把上帝的诫命与法则称为什么?

  “因为诫命是灯,法则是光。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箴6:23

  注:圣书上说,“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119:105)。上帝的诫命与法则,既是上帝的话,自然也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照耀我们走生命与真理的道。

23. 既然顺服律法才是真信心的表现,请问人有行善之力吗?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

24. 那么,人的为善之力从何而来呢?

  “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约3:21

  “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 4:13

  注:人虽有为善之心,却无行善之力。人的行善之力,来自上帝。

25. 雅各对信心与行为的关系作了何总结?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2:26

  注:信心是上帝的恩赐,但操练信心之力则把握在人手上。相反,立志为善,或顺从之心在于我们自已,但顺从之力则来自于上帝。而真信心的行为,正体现在遵守上帝的律法与诫命之上。

  有信无行,其信必虚。有行无信,其行必短。信行相从,荣神益人。真信以信行合一为旨趣,非信无以明道,非行无以证道。

26. 空谈信心,而不守上帝诫命的人算什么样的人?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一2:3-4

27. 耶稣说他要按什么审判各人?

  “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太16:27

  注:基督复临时之所以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是因为一个人的信心是通过他的行为表现出来的。好的行为表现真实的信心,使人因信称义,得永生的报赏。而不好的行为表现的是不好的信心,不能使人获得基督的义,从而只能承受自己行为的后果。正如雅各所说,“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借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雅2:18)。

静思人生

1.   若要事成,必有信心。通过本课的学习,您是否对那能带给人永生的信心有了比较确切的认识与把握?

2.   空谈误事,空谈误人,空谈误国。您如何看待信心与行为的关系?

3.   止于至善,是人生的胜境。人的行善之力源自何方?本课的学习,对于您的人生观有何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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