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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计划在圣书中常用一个很特别的字——“约”来表示。上帝总是藉立约来救人。我们现在来看一下立约的双方和立约的对象。
1)救赎的计划:立约的双方是天父和圣子基督。
2)救恩的计划:立约的双方是基督与我们。
可见,当我们在探讨救赎计划和救恩计划时,不难发现,这二者是不同的。在救赎计划中,上帝和基督之间立定了一个约。这是一个永约,也是一个永远的奥秘。一旦出现人类犯罪,基督就要来救赎人类。他要替人类死,藉此来救赎一切。
正因为是这样,许多人就错误地认为,救赎只是基督作出了牺牲。
其实,父上帝和圣灵上帝都参与了,并且也都作出了牺牲。正如怀师母所说:“基督在救赎计划中不是唯一的牺牲者。”言外之意,还有另外的牺牲者,就是天父上帝,当然也包括圣灵上帝。
天父上帝为了救人,打破了上帝家庭的关系,中断了父子之间的联系,同时也把整个天庭进行调整。原来基督是天上的众军之首,但为了拯救人类,天父上帝甘愿舍弃爱子,差他来到地上,完成救赎大计。基督也乐意牺牲自己,甘愿放下天庭一切的荣耀,奉差来到世上,成就救赎大工。
或问:我们对救赎计划有否贡献?可以说,我们对上帝的救赎计划本身没有作出任何的贡献。但我们可以对救赎计划有贡献。我们可以进入这个计划,并且藉着顺从这个计划而使上帝的圣名获得荣耀。因而使上帝可以在撒但面前宣称:我的计划非但没有错,而且有效。如果我们不顺从,我们就使上帝蒙羞,就没有将荣耀归给他。没有将荣耀归给上帝,就是让上帝蒙羞!将荣耀归给上帝,说白了,就是给上帝脸上争光,为上帝争一口气!争哪一口气?就是圣灵的那口气。
下面我们就来讨论约的种类。
1)双方性的约:
双方性的约就如同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合同、协议。
2)单方性的约:
单方性的约,就是由单方面定下来的约。这种约,你同意也罢,不同意也罢,它都是这样。对于当事人来说,你只能接受和顺从,不可以违背。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是单方面的约。只要你是中国的公民,就必须遵守这部宪法。
还有,诸如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种地方性的法规……等等,都属于单方性的约。
单方性的约,不需要你来同意,你只有顺从和接受的义务。
其实,上帝也给我们定了这样一个单方面的约——十条诫命。正如上帝在圣书明说:这是我与你们之间所立的约(申5:2;4:14)。保罗在加拉太书中所说的“约”也是指十诫而言。
很明显,上帝的十诫是他单方面的作为,我们没有参与内容的制定。我们与这个“约”——十诫,只有守约和不守约的关系。无论我们守与不守,不改变约的实质。
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如果我们能把这个问题搞明白,就能弄明白新约和旧约之间实质的关系。
人在上帝这个单向性约的方面,不改变约的内涵、实质。人能改变的就是因守约或不守约而产生的后果——人顺从这约,就得到赐福;不顺服这约,就得到咒诅。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人改变不了这个约,只是改变约加在人向身上的后果。正如同国家的法令一样,违背国家法令就得到制裁;不违背就得到法律的保护和赐福一样。人的行为不能改变法令本身的内容。
3)代理性的约:
就是以某一个人作为某一方的全权代表同另一方立约,这就是代理性的约。就如同承包某个工程项目时所签订的合同,或者是转包给别人,等等,都属于代理性的约。
其实,在救赎计划中,基督站在人的位置上,代表人与上帝立约——替人受苦、受死、复活……,就属于代理性的约。也正因如此,我们才被称为“在基督里”。
那么,圣书中有哪些约的名称?
1)救赎计划:
属于代理性的约。基督代替人去死,又代替人复活,代替人领受国度、权柄、荣耀和一切。这个约相当于我们上面的第三类,是基督站在人的位置上,代表亚当和亚当的家庭与上帝立约;因我们不能直接到上帝面前立约。所以,圣书里反复强调说:“若有人在基督里”、“在基督里”……因为基督代理你和我了。我们想要和上帝发生任何关系,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是罪人,和上帝之间本没有协议,是基督代表我们和他签订的。因此,我们只有在基督里面,才能和上帝发生关系。否则,我们和他没有关系。
2)恩典的约:
恩典的约,就是指基督为人受罪,使得人白白在上帝面前称义。恩典的约不是我们赚来的。如果我们凭力量赚来的就叫得工价,叫公平交易。赚来的不叫恩典,只有不劳而白白获得,才叫恩惠。
3)永约;
4)新约;
5)旧约;
上帝的救赎计划与上述这些约究竟有什么关系呢?怎么会有这么多名称的约?
下面我们就花一点时间来探讨一下恩典的约、永约、新约、旧约和救赎计划等等。
我们现在暂且不去看它们之间的联系,而直接回到实质上来。
其实,我们发现,在圣书中,往往是同一件事情,但上帝却用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方式,反复地来予以说明。如:但以理书中的四大帝国史。同样的,对于上述这些约来说,虽然说的方法不同,但是内容实质上是一样的。
上帝第一次向人类宣布救赎计划是在创3:15。试想一下,当亚当听到这个计划时,他究竟能明白多少?
1)亚当的认识:
创3:15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
若是单从这节经文来看,我们认为,亚当的认识无非就是:
A、“女人的后裔”:
所谓的“女人的后裔”,对于亚当而言,就是夏娃的后裔;因为当时只有夏娃一个女人。这是亚当的第一个认识。
B、“彼此为仇”:
亚当明白,上帝的这个救赎计划包含了一种争战、一种仇恨。这就让他看到了善与恶的两个势力,一个是“蛇”所代表的撒但的势力,一个则是“女人的后裔”所代表的基督的势力。
C、一伤一亡:
就是指“女人的后裔”要受伤,“蛇”要灭亡。这就是亚当所明白的这节经文的内容。
当然,这并不表明亚当在这以后没有明白上帝的救赎计划。但是,这节经文本身就是告诉我们关于上述这些。
事实上,正如圣书在创3:21所记载的:“耶和华上帝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这就表明,上帝在此时又给亚当上了另外一课。
上帝给他们上了一课什么呢?这就是接下来要探讨的问题。
2)“恩典之约”的开始:
恩典之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根据创3:21的记载,恩典之约就是从这时开始的。换句话说,在伊甸园的时代,就是恩典的时代。
我们在创3:15看到,上帝宣布了一个救赎计划。在这个救赎计划里面,只是有一个简略的描述,说夏娃将要生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将来要替父报仇,帮助亚当来战胜撒但。直到最后造成一死一伤的状况。
但是到了创3:21的时候,我们就发现,其实亚当当时已经明白了全部的救赎计划。因为亚当已经晓得,这个后裔将来是要受死的。他的脚所受的伤,意味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从他知道用皮子的这件事上,我们可以知道,这个皮子是从动物身上来的,因为在当时上帝创造的时候,没有单独创造一个叫皮子的东西。那皮子的来源,只能是从动物身上剥下来的。
因此,这就意味着有动物的死亡。而这个动物的死亡,是否就是预示将来耶稣这位“女人的后裔”?亚当并不清楚地知道就是耶稣。但他知道,这个“女人的后裔”,将来肯定是要为世人而死的。
可见,这个恩典的约在创世之初就有了,而不是后来才有的。献祭的约,也不是发生在西乃山以后,更不是从摩西时代开始的。旧约从一开始就有了。那么,旧约是什么?就是关于献祭啊!
3)救赎的范围:
对亚当来说,他所看到的这个约救赎的范围是什么呢?
第一,就是人类。第二,就是大地。因为圣书创3:17上说“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
因此,救赎计划除了使人得了救赎以外,也要使地得到救赎。
很明显,我们看到,从救赎的范畴来看,救恩的计划要比救赎的计划小一些。
事实上,救赎计划不仅包括有生命的人和动植物,还包括没有生命的物;不仅包括没有生命的物,还包括天上的、地上的,和一切所有的。这是救赎计划所要救赎的范畴。
所以,上帝的计划是非常宏大的。正如《先祖与先知》31页上所说:“救赎的计划不单要恢复人类,也要恢复因罪而处在那恶者势力之下的大地。”
怀爱伦在《先祖与先知》第四章中曾有一段话论到:
“亚当在没有犯罪之前,曾与造他的主面对面谈话。但罪使人与上帝隔绝了,惟有基督的救赎,才能跨过这个隔离的深渊,将天上的救恩与福气赐给世人。人虽然仍不能与他的创造主直接亲近,但上帝却要藉着基督和天使与人来往。这样,上帝便将人类史上最重要的大事启示了亚当——从他在伊甸园中宣布判词的时候起,经过洪水时代,一直到上帝的儿子第一次显现的日子为止。亚当又蒙指示,虽然基督的牺牲足以拯救全世界,但许多人宁愿在罪中生活,而不肯悔改顺从”。
其实,上帝从一开始就制定了献祭的制度。
“上帝制定献祭的供物是要经常提醒世人,使他们不至于忘记自己是罪人,并使他们痛悔地承认自己的罪,藉以表示对所应许之救赎主的信心”。
“救赎的计划除了拯救人类之外,还有更宽大、更深远的宗旨。基督来到世上,不单是为要拯救人类;也不单是为要叫这微小世界上的居民对上帝的律法有正确的认识;也是为要在全宇宙之前证明上帝的品德”(参《先祖与先知》P31-34面)。
可见,救赎的计划包括了全宇宙在内。
怀爱伦在《历代愿望》一书的《成了》一章中说到,当耶稣说“成了”的时候,既是对我们说的,也是对天上的众军和众生灵说的;既是为我们,也是为他们。
从上述这几段的论述中我们看到,上帝的救赎计划是何等的宏大!
我们看到,上帝通过一个行为,就是藉着基督的救赎,把全宇宙发生的所有的问题都安定下来了。而能洞察到这一点的,只有怀爱伦。
其实,世上有许多伟大的神学家写了许多的著作,但他们没有一个人能看明这一点。而作为一位连小学三年级都没有读完的怀爱伦却能写出如此精辟的论述,这不能不使我们相信,她所写的肯定不是出于她自己,乃是上帝圣灵的启示。
事实上,她所写的这一切都是符合圣书的。
4)该隐和亚伯:
从创4章记载该隐和亚伯献祭的故事中可以证明,亚当的时代知道献祭具体的细目。
在创4章的记载中我们看到,该隐献上的是地里的出产——谷类(素祭),亚伯献上的是羔羊(赎罪祭)。当然,这个献祭的制度后来又再度得到重申。但是我们在此就已经看到,亚当已经获得指示,他的儿女也已经知道如何做了。这是上帝藉着圣书,同时也是透过“预言之灵”清楚地告诉我们的。
其实,透过怀爱伦的著作,上帝要让我们明白,上帝赐下“预言之灵”的目的!
上帝在《启示录》中早已说到,在末后一定会有“预言之灵”、有耶稣的见证。这就意味着,你既相信圣书,你就要相信“预言之灵”,因为圣书说,有“预言之灵”要来。
耶稣曾在约5:46—47中讲过:“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耶稣说这话的意思是:你们如果不信摩西和先知的话,表明你们不信上帝的话。你要说你是信上帝,你就得信摩西和先知的话。
同样,到了末期,上帝知道撒但会把道理搞得很混乱,也知道神学家们会搞出一些只有他们能搞得懂的问题,因为他们“只知道牧养自己,不知道牧养别人”(结34章)。
因此,上帝就藉着他所拣选的器皿——怀爱伦写下了“预言之灵”,亲自来牧养他自己的百姓。但同时撒但也要施行最大的欺骗,让“预言之灵”的著作失效;因为“预言之灵”的著作揭露了撒但的各种阴谋诡计。正如怀师母早已预言过:末期的时候,撒但最大的欺骗就是让“预言之灵”的著作失效。
然而,圣书既已明说有“预言之灵”要来到,上帝就要藉着他所默示的“预言之灵”来坚固我们的信心。
所以,如果你信圣书是上帝的话,那你就会相信“预言之灵”。如果你弃绝“预言之灵”,你就是不听上帝的话,因为“预言之灵”是彰显上帝的话,是要把你带到圣书的面前,让你更加明白圣书的教导。
那么,“预言之灵”和圣书究竟是怎样的关系?
如果圣书是一个地图,那么“预言之灵”就是指南针。如果圣书是一个导航图,“预言之灵”就是一个导航员,把你导进该去的地方;如果圣书是一个天体的话,“预言之灵”就是望远镜,让你看得更加清楚;如果圣书是一所学校,“预言之灵”就是老师。
事实上,从亚伯与该隐献祭的这件事上,就表明了他们明白上帝为罪所献上的流血牺牲。他们也明白平安祭以及其它许多不同的祭。
亚伯和该隐同是敬拜上帝的人。但是,一个按照上帝规定的方式来敬拜,一个按照自己所拣选的方式来敬拜。所以,一个被接受,一个却被定为恶的。正如上帝对该隐所说:“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
同样,在末后的时候,也会出现两种敬拜(献祭)的人。一种像亚伯一样献上上帝当悦纳的祭,按上帝的方式来崇拜他。而另外的一种人却按着自己所拣选的方式来敬拜他。
如果说早期争论的焦点只是献祭(崇拜)方式的问题,那么到了末期,关注的焦点就是献祭(崇拜)日子的问题。
其实,日子本身不是大问题,是日子后面心态的问题。吃猪肉不是大问题,而不听上帝的话,有意识地违背,这才是大问题。
同样的道理,将来把我们阻挡在天国门外的,不是我们做错了多少事,而是我们在做错事后所表现的态度。如果我们没有把所学习、所听到的道理融进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没有使我们的态度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一切都是徒然的。
5)洪水时代:
救赎计划在洪水的时代似乎中断了。当时,地上的世人对恩典的约早已忘记了;就像后来的以色列人一样,因为天天献祭,见惯了杀羊的血,以致献腻了,不能够再受感动了。
但在洪水以后我们看见,挪亚出方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献祭。正如创8:20记载说:“挪亚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拿各类洁净的牲畜、飞鸟献在坛上为燔祭。”
什么时候提到可以用飞鸟来献祭?为什么要用飞鸟?……我们从这些很细致的细节中可以看出,挪亚清楚地知道献祭制度及其所有的细节。
因此,我们坚信,上帝后来赐给摩西的有关献祭的制度只不过是重申而已,而不是第一次传给人类。关于这一点,可以说,除了怀爱伦和研究预言之灵的人能够看得出,几乎所有的神学家都不明白。
其实,从上述所记载的这些情节告诉我们,恩典的计划、恩典的约一直与人类同在。献祭的制度不是从摩西时代开始的,也不是从亚伯拉罕开始的,而是一直与人类同在。
然而,却有很多的人认为,献祭是从亚伯拉罕开始的,因为在他们的神学观念中只知道以色列。
事实上,美国的政治到现在为止,一直受这种神学观念所左右,以致他们几乎不讲道理地支持以色列。可见,对于预言的解释不仅影响到个人的生命,也影响到世界的局势。因为基督教对于预言错误地解释,不仅影响到美国,也影响到中东的局势。
这使我们想起了圣书中的假先知。为什么称他们为假先知?假先知,就是意味着他们总是对预言作出假的解释。可以说,除了与基督历史部分相关的预言没有解释错,其它方面的预言,包括与基督第二次来临的每个预言几乎都搞错了。
6)亚伯拉罕的约:
及至亚伯拉罕的时候,这个约就从人类广大的范围落实到了一个家族。
其实,从这一个家族来延续的目的,还是延续“女人的后裔”。因为“女人的后裔”总得从某一个地方藉着某一个人生出来;况且只有一个女人才能生这一个孩子。
所以,上帝拣选了亚伯拉罕,就和他立约。第一次立约记载在创12:1-3节。旧约神学一般都是从亚伯拉罕的约开始的。
林牧师曾说:上帝之所以赐给我们预言之灵,是因为上帝知道,在末后,那些牧人只会牧养自己。所以,上帝就给我们大白话,让普通的人也能明白他的真理。
上帝和亚伯拉罕讲了这样的话:
创12:1-3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
这是上帝第一次向亚伯拉罕宣布的单向性的约,人对这个约的关系就是服从,或是拒绝。
事实上,单向性的约是最重要的,就像国家的宪法一样,其它的一切法律法规都得要符合这部宪法。
第一次宣布的内容包括:
第一,上帝说:我要使你成为大国;第二,要使你得福;第三,名为大;第四,万族因他得福;第五,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
到了15章,亚伯拉罕把这个问题深化了一下。亚伯拉罕心想:我都没有后裔,怎么能得福呢?
创15:1-2 “这事以后,耶和华在异象中有话对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既无子,你还赐我什麽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色人以利以谢。’”
所以,上帝在这个时候就给他讲了有关他“后裔”的问题了。所以,在这个约中就突出了。谈到“后裔”就是延续创3:15节“女人的后裔”。亚伯拉罕这下子才明白——得福不是因为我,而是因我的“后裔”要使万国得福。
谈完这个问题之后,就到了创15章。
创15:12-16 “日头正落的时候,亚伯兰沉沉地睡了;忽然有惊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并且他们所要服事的那国,我要惩罚,后来他们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但你要享大寿数,平平安安的归到你列祖那里,被人埋葬。到了第四代,他们必回到此地,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
在此,上帝再次安慰他,和他立的约一定会实现。
创15:17-18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烟的炉并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这是圣书中第一次出现“立约”一词。立约的仪式相当隆重,有冒烟的炉并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上帝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不遵守这约,也像肉一样被劈开。亚伯拉罕大受感动!
同样,我们今天与上帝立约也要像上帝在此所显示的一样。
创16章开始,亚伯拉罕关心的还是后裔的问题,因为有“后裔”才有一切。
所以,到他年九十九岁的时候,上帝再次向他显现,与他立约。
圣书记载,创17:1-7“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上帝。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亚伯兰俯伏在地;上帝又对他说:‘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什么国度?上帝的国度。什么君王?永远的王。)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上帝。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上帝。’”
在此我们看出:上帝立约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种新的关系。
其实,“约”是解决问题的。我们和上帝有什么问题?
上帝和亚当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问题呢?
第一,法律问题,出现了犯罪;第二,关系方面的问题,亚当成了罪人,因为他违背了法,影响到关系。而法是建立在公平、公正之上的。
因为犯罪,人成了罪人,影响到慈爱的关系。但上帝赐下耶稣来,第一是要把罪除掉;第二是要把罪人变成义人。所以,上帝说:我跟你立约,让我做你的上帝,你做我的子民。
原来人犯罪之后,就和上帝的关系隔开了。人只有自己,没有上帝。其实不是没有上帝,而是以撒但取代上帝。撒但成了人的神了。
所以,耶稣来到世上时曾谴责法利赛人说,你们是从你们的父魔鬼生的,他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4)。
因此,亚当犯罪之后的神就是撒但了。
但上帝怜爱世人,他藉着重新与人立约,说:你守我的诫命,我还是做你的上帝,你还是做我的子民。
现在基督教界传福音时有一种倾向:只是说基督教全部的宗旨就是宇宙关系学,是恢复人与天使的关系、和全宇宙生灵的关系、和上帝的关系。因此,他们把一切的焦点指向“关系”。
但是他们忘记了,关系被破坏是因为有罪。把所有的问题只盯在关系上没有抓到本,只抓到末。必须解决根本——法律上的问题。只有律法上的问题,才是关键。
所以,上帝要赎人,必须同时解决两个问题。为了解决前面罪的问题,上帝就赐下了十条诫命来恢复法律上的关系。为了解决后面罪人的问题,上帝就通过“后裔”来恢复人与上帝的关系。中间则通过“后裔”来使这两个问题得到恢复。
然而,我们在教会中常听到这样的说法——罪就是与上帝关系的破坏。其实,这种定义“罪就是与上帝关系的破坏”的说法就是异端。因为这只是定义了罪的表现,而没有定义罪的实质。换句话说,只是定义了罪的结果,而没有找到它的根源。
罪的结果是造成关系的破坏和中断,但关系的中断本身不是对罪的定义。因此,要恢复这种关系也不是直接可以恢复的,必须先解决法律问题。只有法律问题解决了,才能解决关系的问题。如果教会只是单讲这一点,只是一个方面。
前面我们曾讲过:真理总是平衡的!小的真理是小的平衡,大的真理是大的平衡。一个对小的平衡的歪曲,就是小的异端;一个对大的平衡的歪曲,就是大的异端。
其实,任何一个异端,单就其所讲道理的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它的不平衡。错的不是他说了什么,而是他没说什么。不是他说的有问题,而是他没有说的有问题。所以,反过来讲,只讲法,不讲关系的也是异端。
因此,在法与关系的这两个方面,我们都要兼顾。因为找到根源的目的,还是要恢复这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