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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基督为友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编辑:雅比斯
与基督为友

与基督为友

 
  我们读约15:15*:“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耶稣说这句话是很认真的,很诚恳的。他同门徒相处已经三年了,所以他把他们每一个人,当做知己。他说:“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  
  我们作朋友时,所谓知己朋友,就是这么一个关系——无话不谈。耶稣跟我们也是这样,他说:“我跟你们无话不谈,天父告诉我的,我都告诉你们了,你还有什么再可求的呢?”耶稣待我们是这么亲切,他说:“今后我不称你们为仆人。”  
  再请看约翰15:20*:“你们要记念我从前对你们所说的话,‘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若遵守了我的话,也要遵守你们的话。”  
  刚才耶稣说不称我们为仆人,可是这里还说明我们同耶稣还是一个主人与仆人的关系,特别是关于世界不信主的人对待我们的态度。他告诉我们,因为这个世界:就是恶人、罪人、没有悔改的人,待耶稣是很仇视。世界恨耶稣甚至把他钉在十字架上,当然世界也会恨耶稣的朋友,你跟耶稣好,世界就会恨你。  
  耶稣说:“仆人不能大于主人。”所以,一方面我们是耶稣的朋友,同时还得保持仆人的关系。但是这种仆人同耶稣的关系也是非常亲切的,我们请看约12:26*:  
  “若有人要服事我,就当跟从我;我在哪里,跟从我的人也要在哪里;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你看,这句话多好,我父是谁:是上帝,他说上帝要尊重一个人,什么样的人?服事主的人。上帝尊重他,这里“尊重”原文的意思是给他荣耀,是真的荣耀。我们人的荣耀是互相捧场、给个锦旗、给个高帽子戴戴,这没什么意思。我们求的是什么?是上帝给我们的荣耀。耶稣说:“天父上帝要尊重他”。
  这里还有一点,耶稣说:“服事我的人,要跟我在一起,我在哪里服事我的人也要在哪里”。这个“哪里”指的地方很多,耶稣所处的处境就是我们的处境,在世界上,世人不欢迎耶稣,因为他无罪的生活、完全圣洁的生活,是对每一个罪人的责备。一个罪人受到耶稣的责备,要么是悔改认罪归向基督;要么是反抗,跟暴徒一同说:钉他在十字架上。  
  因此这是两种态度:一个是服从耶稣,悔改归向他;一个就是恨恶他。所以我们今天不但研究与耶稣作朋友、作他忠心仆人的问题;同时,也要研究一个反面的态度,也就是说以自己为中心的一种生活。  
  一个以基督为朋友、以基督为中心的生活,就是一种真正忘我的生活,把自我抛在一边,专门求耶稣基督的荣耀。我们请看腓1:20*-21节说:“……只要凡事放胆,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  
  这是保罗说的话,他活着就有一个目的: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这是作基督徒最崇高的目标。  
  还有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生活,或说信仰。我们请看罗10:1*-3节:“弟兄们,我心里所愿的,向上帝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我可以证明他们向上帝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不知道上帝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上帝的义了。”  
  这一段话讲的是犹太人,把耶稣钉十字架的人。保罗为他们担心,他所求的就是以色列人得救,就是认识耶稣基督。可是他说:他们向上帝有一种热心,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不知道上帝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义”就是正确、没有错,就不服上帝的义了。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我们刚才所说的一个反面,所谓“自己的义”,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就是说靠我自己的好行为得救,不是靠基督了,所以我们的生活就是以自我为中心。
  这种以色列人所谓“自己的义”,现在一般不信主的人也很容易产生这种想法。我常碰到这样的人,他说:我既不信神,也不信鬼,我什么也不相信,只相信我自己。是有这样的说法吧!  
  可是我们经过几十年的生活,就会发现自己靠不住。你相信自己,但你自己有许多弱点,并且很严重。我们记得彼得不是有一次在主面前夸耀自己,说就是替你死都甘心。他拍胸说我彼得靠得住,我是耶稣忠心的门徒。但耶稣说:“你为我死都肯,但今天晚上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  
  我这里举出一个思想上容易犯的错误,就是靠自己。就是信耶稣的人也会靠自己,就象彼得一样。他的信心不是建立在耶稣身上,是建立在自己身上,他信耶稣,他也是要表现自己,不是表现基督。这是要表现自己的功劳,靠自己的功劳得救,我们看罗3:27*: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你看,这里讲到夸口,他说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呢?用立功之法吗?立功之法是什么?可以夸口了,说自己有功劳,说我怎么怎么好。耶稣举过一个例子,人祷告的时候夸自己说:“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象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象这个税吏。”他这样夸耀自己,这叫立功之法。  
  保罗说,是用信主之法,“信主之法”就是我们刚才所说的,就是我把自己完全交给主主了。现在我们来研究一下这个“信”字,我记得有一个牧师到农村去给人施洗,有两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也要施洗,牧师问他们为什么要受洗?他说:我信,我就要受洗。他把“信”这个字当做法宝,请看罗10:9*:“你口里若认耶稣为主,心里信上帝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很多人就抓住这节经文,说我信耶稣就可以得救了,真是这么简单么?我可以举这样一个例子:  
  有一次,一个走江湖的在一个地方架起一个钢丝绳,这个人可以从这头走到那头,表演给人看。后来他又弄来一个独轮车,推这车子从这头走到那头,这钢丝绳离地面很高,人掉下来是会摔死的。但这人的技巧非常高,旁边就有一个人为他捧场,他看他来回走了几趟,就夸奖他说:“这人本事真不得了,他还能推着车子走过去。”  
  后来那个人的车上又放了一袋米,再推过去,到了第三次他就对那个替他捧场替他宣传的人说:“你既然替我捧场,你信不信我能带一个人过去?”  
  那个人说:“我相信。”  
  “你真相信吗?”
  “我真相信。”  
  “那你到我车上来,我把你推过去。”  
  你想那人会怎样,这时他要考虑了,结果他还是不敢上去。“不敢”就说明他的信心要打很大的折扣,这不是真正的信心,他不肯把自己交给那个人。
  因此我们说,这里耶稣所要的信心,是要把我们自己交给主,你肯不肯?你是不是相信他,相信他的每一句话!耶稣不是说吗?“服事我的人,我在哪里他也要在哪里。”这句话里包含了许多东西,我在哪里他也要在哪里,你请看约翰福音十七章24节:“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耶稣提出了一个很高的要求,但这个要求上帝完全办的到。  
  耶稣说:“这几个门徒是你给我的,现在他们准备侍奉我,我已经说过,侍奉我的,我在哪里他们也要在哪里。现在我在世界上,他们也在世界上,我要背十字架,要上十字架到各各它那里去;他们也得背着自己的十字架,为我殉身。”结果这几个门徒都是为道殉身的,就是约翰上帝留他写启示录。那么将来耶稣的这个要求也完全会实现的,我在哪里(在天上),愿你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哪里。  
  换句话说,我们跟耶稣背十字架在地上,跟他牺牲,这个表面看来是痛苦的,或许是痛苦的,但是到最后我们要同耶稣在荣耀里,他的荣耀也是我们的荣耀。  
  先请看启3:21*:“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的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他同坐一般。”  
  你看耶稣尽可能的想尽一切方法,让我们体验到,凡是侍奉主的人、同主交朋友的人,到最后是最上算的,是最荣耀的。耶稣没有一样荣耀不给我们的,甚至他的宝座也给我们坐。你看!你还能提出什么要求,是比这个更大的,这说明耶稣真正的把我们当做什么?——当做知己啊!  
  圣书里把教会同耶稣的关系比做夫妻的关系,夫妻的关系是最亲切的,耶稣也就是这个意思——我到了天国,我坐宝座,这个宝座也是你们可以坐的。  
  所以,这个“信”,所谓信耶稣,就是你信不信他这句话。你如果真信的话,那你什么都肯替耶稣作。没有一件事你会对耶稣说:“我考虑考虑,看看能不能牺牲这么多。”如果我们说出这种话,说明我们还不信耶稣。  
  那么,关于我刚才提的那个简单例子,有一些人把“信耶稣”看的太简单了,以为只要嘴巴说一句“我信”就完了。其实主不是说吗?“要心里相信,口里承认”,那个“心里相信”就是真实的信。
  现在我们就要提出一个忠告,我们很容易犯一个错误,这个错误非常严重。我们请看彼后2:20*-22节:“倘若他们因认识主救主耶稣基督,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后来又在其中被缠住制伏,他们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他们晓得义路,竟背弃了传给他们的圣命,倒不如不晓得为妙。俗语说得真不错:‘狗所吐的,它转过来又吃;猪洗净了,又回到泥里去滚。’这话在他们身上正合适。”  
  你看这里形容的一种人,彼后2:21*说他背弃了,传给他们的圣命——圣洁的命令(诫命),为什么要背弃呢?  
  他们把这个“信耶稣”讲歪了、说偏了,他怎样说?  
  彼后2:19*说“他们应许人得以自由,自己却做了败坏的奴仆。”他们的根据是什么?我们请看约翰8:32*:“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但是再看约8:34*:“…,所以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下面约8:36*说:“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耶稣所讲的自由是什么!是这个罪恶的奴仆,他不能不犯罪,这个奴仆就是让罪捆绑了;那么,明白真理之后、晓得真理之后,真理使他们得以自由,是如何呢?  
  是天父的儿子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耶稣讲得自由是脱离罪恶的自由,摆脱罪恶的奴役。而这种人把它讲反了,讲成是犯罪的自由,你们信了耶稣就可以自由犯罪了。他当然是可以讲得巧妙一些说:“你信了耶稣,你就可以随便了,你这个人就是圣洁的人,你一切的感情、思想都是圣洁的,你是上帝的儿子。”你看这有多么危险!  
  我们要记住魔鬼总是想尽办法,歪曲上帝的真理,很好的道理,它稍微给它歪一歪,就成了很危险的谬论。  
  我们今天认识真理,也要知道魔鬼怎样让真理变为谬道,反而叫我们去犯罪。
  刚才我们已经说过,现在作基督徒就有一个正确的方法——与耶稣基督作朋友;错误的方法就是——以自我为中心,挂着基督的招牌,说自己是信耶稣的,但是一切还是以自我出发。他可能有很好的外表行为,表面上作的很儆虔,但内里还是偷偷的在犯罪。  
  刚才不是说过犹太人想要立自己的义,靠自己的功劳向上帝表功,认为我可以用我的好行为,就可以得救;但还有一个似乎是另一个极端,而实质还是以自我为中心,就是说我信耶稣就可以随心所欲——也就是拿耶稣当一层外衣,继续在罪恶中生活。换句话说,耶稣不是把我从罪恶中救出来,而是使我在罪恶中得救,这是办不到的。  
  现在,我们再回到与耶稣作朋友的问题。我们作耶稣的朋友,我们以耶稣为我们生活的中心,我们想的就是耶稣基督,我们求的是耶稣基督的荣耀,耶稣基督的天国要实现,所以我们的主祷文头三句就是:“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你看头三句里没有一个“我”字,只提到“天父”,提到“主”,到最后三句话怎么说呢?“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前面三句和后面三句都是以主为中心。
  下面我们来研究一个具体的问题,刚才我们已经说过有这么一等人,他们起先是因为听了耶稣的道理,悔改了、认罪了。  
  我们再看彼后2:20*“倘若他们因认识主救主耶稣基督,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后来又在其中被缠住制服,他们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  
  看见了吧!这种人是认识耶稣的,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他一度是走在正路上的,后来又被缠住制伏了,他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他们晓得义路,却背弃了传给他们的圣命,倒不如不晓得为妙,那么这种人还有救吗?  
  我们知道主总是希望浪子回头的,主总是要我们悔改的,所以我们看两个例子。  
  约8:3*-11:“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还是不住的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这些法利赛人是预谋的,要害耶稣,他们要找到耶稣的把柄——就是叫他说错话好告他。如果他说,你们可以砍死这个妇人,那么他就违反了罗马政权的权威了,因为那时犹太人是服从罗马的统治,犹太人自己没有权力判人死刑,耶稣如果说可以打死她,也就是侵犯了罗马的政权;如果耶稣说不要砍死她,那么他们就可以说耶稣违背了摩西律法。  
  结果耶稣用了这个方法来应付他们——他在地上划字,也就是写字。圣书没有说明他划的是什么字,使他们一个一个走出去,很不简单吧!怎么会走出去呢?说明耶稣在地上划的字让他们想起他们的罪来。他们表面上是很圣洁的,都是宗教领袖、宗教工作者。他们在公众面前把这个淫妇拉出来,给她难看,可是耶稣熟悉他们每一个人的私生活,知道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坏蛋,都是卑鄙无耻的人。  
  表面上是披着宗教外衣,可是干的不比那个淫妇好。但耶稣在地上划字还是要给他们留些面子,你们猜他划的是什么字?他如果光划十条诫命,还不足以处动他们的良心,我相信要让这些人一个一个溜出去,他写的是他们的姓名和他们所犯的罪,就是这么回事。  
  他为什么写在地上不讲出来?因为周围的人多半是文盲,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是有学问的,他们看的懂耶稣写的字,但是一般围着的老百姓看不懂,所以说耶稣给他们留面子。说:“啊!某某人你赶快走了,某某人你犯这个罪啊!某某人你犯那个罪啊!所以这些人都一声不响的溜走了,所以他最后一句话就道破这个问题了——“你们当中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现在有一个问题,我们今天所要研究的是最后的一句话——“我也不定你的罪,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这句话我们要提出一个问题:耶稣叫她不要再犯罪,她可作的到?  
  你们说说看,有人说她作不到;我说她作的到,而且她事实上作到了。  
  根据许多人研究,这个妇人就是马利亚,就是拿香膏浇在耶稣头上的,用头发给他脚擦干的,也就是头一个到耶稣坟墓那里找耶稣身体的马利亚。她不但是没有再犯罪,而且成为耶稣最忠心、最热心的信徒。
  这说明什么?一个人被从罪恶里面救出来,得到自由以后,能不犯罪。她没有再去犯她过去的那个罪,所以我们不承认有些人说,“唉呀!人犯罪总是免不了的。”没有这回事,我们信耶稣以后就能不犯罪。  
  还有人说,“安息日,唉呀!你守得好吗?你守不好,就不要守了。结果把上帝的诫命一条条统统废掉了,因为你反正守不好的。这都是魔鬼的话,我们不要相信;耶稣说得话我们要守,他说什么?——“不要再犯罪了”,而且这话作得到。如果你说这话作不到,耶稣就是不讲理了——“你叫我们作一件作不到的事”。  
  所以我们可以接受耶稣的这句话,为什么?因为他的每一句话都带有能力,就象他当初创造世界一样,“要有光”就有光。他说“不要犯罪”,这一句话里头带着圣灵的能力给你,你遇见试探,你只要求耶稣,他就把圣灵的能力给你,叫你能不犯罪。
  我们再看一个例子。约翰福音五章,这里耶稣刚治好了一个病人,是一个患了三十八年的瘫子。约5:14*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厉害。”  
  这个人患瘫痪病是他犯罪的结果,所以耶稣给他治好以后,还特地找到他对他说:“你现在好了,可不要再犯罪了,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厉害。”你看又是这么一句话,他可作得到?  
  我相信他是会作到的,你看他三十八年够苦啊!他可不要再犯罪了,是吧!  
  所以我们要肯定这一点,耶稣叫我们不要犯罪,他这一句话里面有能力,可以使我们不犯罪。  
  有人就提出这么一个问题,就是说:“我们叫人守十条诫命,是靠律法得救,不是靠恩典得救。”  
  其实这是把因果关系颠倒了,在法律上有这么一个名堂——所谓先决条件和后决条件。什么叫先决条件、后决条件呢?就是我们守律法,不是得救得条件(不是得救的先决条件,而是得救的后决条件),我们作一个比方:  
  一个人有一定的财产,他去世之前,他就找律师和法院公证他的遗嘱。他的财产要留给他的儿子,可是他的儿子还不满二十一岁,所以他的遗嘱里面就有一个先决条件“我的儿子要到二十一岁才能接受我的财产”,这叫先决条件,不到二十一岁法院不给他领这笔财产。但上面还附有一个后决条件“他领到这笔财产之后,还要抚养一个残废的弟弟”,这是后决条件,如果哪一天他不再抚养他的弟弟,他就没有权利再使用这笔遗产了。  
  我举这个例子说明我们人所谓得救、信耶稣,我们有权进天国,那么先决条件是什么?圣书说就是悔改。耶稣的头一句话就是你们要悔改,悔改你们就有资格进天国。好了,悔改之后你是信了耶稣了,你还甚至,有人就爱说“我得救了”。  
  就算你得救了,可是还没有到天国啊!你这个得救也可以说是事先领取资格,你有了这个资格,已经满足了悔改的条件,也诚心悔改:你偷人家的东西还人家,你得罪的人向他认错,该向上帝认的罪你都认清楚了。好,你可以说是得救了,就是说你有资格进天国了;可是还有一个后决条件,你信主之后,耶稣不是说吗?“你不可再犯罪”。  
  对不对,耶稣是先救了这个妇人,“我也不定你的罪,你走吧。”那个妇人真高兴,耶稣救了她,那些人准备拿石头砍死她。现在她是满心的感激,耶稣说:“你去吧!不要再犯罪了”这句话我看耶稣讲得时候非常严肃,一定是很慎重,每一个字讲出来很有分量,叫那个妇人永远不忘记。  
  对于那个病号,三十八年的瘫子,耶稣特地找到他,对他说:“不可以再犯罪了”。这是后决条件,你是得救了。你病好了,我也赦免你了,可是有一个条件:不可以再犯罪。  
  不可以犯罪是什么?就是守诫命,对不对。十条诫命看起来都要守,雅各说“诫命你犯了一条就是犯了众条”,就象一个链条似的,链条断了一个环,整个链条就断了。  
  所以我们要记住,我们得救有先决条件,也有后决条件。守诫命不是先决条件,有人把它看错了,以为守好诫命就能得救了。不是,你悔改是得救的条件,但是守诫命是你得救以后的本份,就是耶稣那句话——不可以再犯罪了。  
  还有,我们以前也说过,我们对罪的认识也提高了。我们不知道十条诫命以前,对罪的认识只知道是杀人、放火、贪污、腐化,以为这是罪。其实前面还有爱上帝的四条呢,拜偶像也是罪,烧香、拜佛、上坟烧纸,过去我们以为是德行,其实这是犯罪。圣书告诉我们,你到庙里烧香也是犯罪,你给耶稣作一个像去磕头也是罪,犯安息日也是罪,所以我们要把这个问题看清楚,不能犯思想上的错误。  
  我们再看保罗也是这样劝勉以弗所的教会。“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如果你们听过他的道,领了他的教,学了他的真理,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0*-24)  
  你看这话有多么妙!说过去算是一个旧的人,把它脱去,象旧衣服一样脱去,现在穿上新人。 
  弗4:25*:“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个人与邻舍说实话,因为我们是互为肢体。”这是第九诫——不可以作假见证陷害人。这里就是说你们以后不要再说谎话了,我们认识基督以前,在社会上很容易撒谎。  
  弗4:26*:“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这是第六诫,耶稣说:“不可杀人”。其实你骂人就是杀人,耶稣说你骂人是出于仇恨。这里说,“你生气却不要犯罪”,就是说你生气但不要骂人,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27节)  
  弗4:28*:“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这是第八诫,过去我们偷别人的东西,现在我们靠劳力得来的东西还能去帮助别人。  
  弗4:29*:“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时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到的人得益处。”你看这句话多好,也就是那一句话——不要再犯罪了,对吧!过去撒谎,现在不要再撒谎;过去偷东西,现在不要再偷了。就是这么简单,你看可能做到?还是可以做到得吧!  
  现在我们提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信主的人是有时候会感觉到会跌倒的,有时候还是会灰心的,认为过去我有点儿象彼得所说的那个猪一样,又回到老习惯上去了。  
  是有这种可能性,我们不否认这一点,但是能不能保证不犯罪呢?是完全可以的,只要我们找到这个窍门、这个秘诀,是什么?还是那一句话——“同耶稣作朋友”。正因为这一点,耶稣在临别之前同门徒讲的一切话里,都是交朋友的话。  
  我们请看约14:10*:“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耶稣可以说是先把天国的奥秘向我们解说了,他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  
  再看约14:20*:“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这是什么意思?门徒可能觉得,你怎么可能在我们里面呢?我们可以说在肉体上没有这样的感觉,耶稣讲得不是肉体而是灵性,  
  你再看约14:16*-17节:“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一位保惠师,叫它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  
  这里提到圣灵在我们里面,我们信耶稣的时候,是不是感到圣灵进入我们里面呢?可能我们没有这样的感觉,我们的肉体好象不觉得有什么特别——有圣灵进来,可是的确有这么一个力量,这个力量在你的生活中起这么一个作用:起到一个与罪斗争的作用。就是有一个、可以说是顾问,在你里面向你提意见。我们一个人重生之前好象没有什么大的斗争,可是我们信主之后,我们有主的话、主的真理在心里,这就是真理进到我们里头,我们就开始感到有斗争了。  
  我们请看加5:16*-17节:“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与圣灵相争,圣灵与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  
  关于这个斗争,也就是耶稣基督在世上斗争而得胜的经过。我们请看路22:28*:“我在磨练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们”这一句话就是,耶稣说在磨练之中常和我们同在,我们也和耶稣同在。换句话说,我们的斗争也就是耶稣的斗争,也就是耶稣在我们里面的斗争。  
  我们如果是与基督作朋友,我们就能同情,耶稣对罪恶的奋斗,我们要和耶稣一样恨恶罪恶。  
  我们再看启3:21*:“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的宝座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他同坐一般。”  
  刚才我们说耶稣给我们的荣耀,这个荣耀是根据什么来的呢?是根据我们得胜来的,得胜就是胜过我们心里的罪恶,耶稣要求我们必须得胜象他得胜一样,你看可能做到?是完全能做到的。  
  正因为能做到,所以他鼓励我们。换一句话说,我们跟耶稣是什么关系?是战友的关系,同一条战线的战友,这种战友的关系可以说是一种最牢固的友谊。  
  我们请看路12:37*:“…,主人必叫他们坐席,自己束上带,进前伺候他们。”你看这就是耶稣欢迎他的战友,他非常亲切,就象一个主人招待客人一样,不叫用人出来端菜、端饭,他自己束上带子,自己来伺候客人。就是把我们当作宾客一样,因为什么?  
  因为他认识我们,我们是他的战友,所以他特别尊重我们。你想想耶稣他说这话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鼓励我们在侍奉他的事上,把我们的一切都献上。最重要的是上帝要我们在救人的工作上与他合作,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有人听到这话就感到害怕,背十字架是痛苦的事;但我说,你错了,背十字架是痛苦,但跟耶稣背十字架是喜乐、最大的喜乐,而且耶稣说“是没有人能夺去的”。(参约16:22*)
  我们有一次,一个教会学校的老师在研究学生除了读书之外有什么消遣、娱乐可以安排的。就有一位有经验的顾问建议,不妨组织学生去挨家拜访。实践结果证明这是最好的消遣,既提高了灵性、又锻炼了身体,而且凡参加这项挨家拜访、向人介绍耶稣活动的人,心里都有一种非任何其它活动所能使人得到的兴奋和喜乐。  
  这正应验了诗16:11*的话:“你必将生命的道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右手有永远的福乐。”  
  一般属世的人不认识上帝,所以要寻找精神上的刺激,但凡尝到主恩之滋味的人,就要在救人的工作中得到最真实的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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